一、表彰名额分配
1. 先进集体:团体会员单位总数的15%。
2. 先进个人:每个团体会员单位1-2名。
二、评选先进集体的范围、条件和方法
1. 范围:
学会团体会员单位。
2. 条件:
⑴ 坚持党的领导,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解放思想,与时俱进,积极做好学会各项工作。领导班子团结协调,能较好地发挥党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作用,关心科技人员,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,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,竭力为科技人员服务,办实事有显著成效,
⑵ 在促进测绘科技与经济结合,促进测绘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方面,积极拓展测绘科技咨询新领域。为促进企业科技进步献计攻关,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。
⑶ 能认真履行学会章程,按时参加学会组织的各项活动;能坚持民主原则,会员参加活动率在80%以上的团体单位。
3、评选方法:
由学会团体会员单位审报,经学会理事会评选通过。
三、评选先进个人的范围、条件和方法
学会所有会员(团体单位会员;个人会员)
⑴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努力实践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具有爱国主义精神,求实创新精神、团结协作精神,模范遵守科学道德,积极参加学会和单位的各项活动。
⑵ 热爱测绘事业,在单位工作中成绩突出,从事测绘工作满二年。
⑶ 在学术活动中,提出了新的思想和见解,其研究成果的较高的水平,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中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。
3. 评选方法:
① 由会员团体单位推荐,经学会理事会评选通过。
② 个人会员由学会秘书处推荐,经学会理事会评选通过。
四、表彰办法
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,以精神鼓励为主,由学会颁发奖状、证书;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。
苏 州 市 测 绘 学 会
2004年11月30日